5. 回忆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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右眼隐隐痛,仿佛那早已愈合的伤又重新裂开。撕破平静的假象,翻出鲜血淋漓的过往。
西弗利斯惨白的脸孔在近在咫尺,兰德卡门生命之露就握在他手中,他面容平静地躺在乱石中。
我早该猜到结果的,可是我还是孤注一掷。
地下之城又名混乱之都,那庞大的地下世界盘踞了几乎是世界上所有的□□支脉。势力、人脉、强大的武力都可以在这里找到,因为这里囚禁着世界上大多数最穷凶极恶的刑犯。而刑犯的亲人们会被执法者强行带进混乱之都,这是规定,这一行为在地下称为扩张人口,在外界称为连坐,而在我们大部分嘴里称为添加饲料。
这个身体原来的主人,就是在这里成长。
地下之城的规矩很严,理论上是不可以出去的,但是没有小孩能在缺乏阳光的环境下健康成长,所以所有小孩可以在六岁之前每个月都能例行出城。但是,在六岁之后只有凭资格继续出行,地下之城以实力说话,谁强大谁就能获取资格。而通常‘强大’二字,大部分离不开念。
所以那些没有开念的小孩,基本是被当弃子,遗弃在暗无天日的地下。
混乱之都的小孩子很少,所以六岁前的小孩会受到制度的保护。
这是规矩,铁一样的规矩,没有人能违抗这个规矩。在混乱之都,违抗它就是一个‘死’。
但是六岁之后就只能靠实力,没有念的保护,小孩子几乎都会在到外界的路上丧生。然而就算会念,能在地下之城的高手围追堵截下,能生存下来的人也寥寥无几。
通往地面的那条道上,每天都有大量的死刑犯、无期徒刑犯盘踞在那里。通往外界的大门口通常都有一流的高手把守着,他们无望再见天日,就会在那里击杀所有可以出去的人,其中就包括孩子。
这个身体是天生的念能力者,在我穿越过来前就已经掌握了四大行,按理说这等实力已经相当不错。但那群游荡在那里的人大多身手不凡,其中不乏会念的。就算给孩子带队的人是高手,也鲜少能照顾得到。
那次的追击几乎横穿了大半个地下之城,可以说是原卡斯特遇到最大型的一次追杀,直到逃到大门才被人联手镇压。原卡斯特就是在那次逃亡中丧生被我占据了身体,虽然没人发现我的异常,但我还是提心吊胆了一段时间。
那群孩子里只活下了我和西弗利斯两人,我和他自然而然就认识了,然后一起长大。
几年前他在一次和高手的对战中失去了念,还被打断了腿。由于失去了念的人也就等于丧失了出城资格,没有条件治疗,所以他的腿伤也一直没有痊愈。
无法使用念并不可怕,我会保护他,而他就算失去了爪牙也终究不是食草动物。
可是他的伤让他一日日消瘦下去,我知道他会死。
我把他丢给同伴,去和领主讨来一个月的出行时间,领主表示要出去可以,你得帮我活捉一头瓦塞拉蒂龙。
我欣然应允,然而当我找到可以治疗西弗利斯的药,去猎杀瓦塞拉蒂龙的时候,我才发现自己实在天真。地下之城几乎人人都知道领主爱玩弄人,他又怎会放过这样么一个好机会?那小山一般的体格,还有那浓硫酸一样毒液,怎是我一个十四岁的孩子能活捉的。
当我费尽心思设计了陷阱,终于用念能力刺瞎它的双眼、炸伤它的身体,成功将之活捉回去后。领主却和我说,竟然你已经完成我的任务,那么第三区十八街以后就交给你统领。十四岁猎杀一头ss级魔兽,这个实力算是不错了。听说你在十八街很有名,按理说,你当街区统治者没有人会反对。
我无奈,这是变相的囚禁,强行将我与混乱之都绑缚在一起,从此必须听他的号令。不过只要西弗利斯不死,就算这样又如何,这个地方关不住我一辈子,他也命令不了我一辈子。
接受任命之后我只想快点把药交给西弗利斯,以防情况有变。
只是我刚回到据点就接受到了命令,说要去卡拉奇瑞尔沙漠接两名b级盗窃犯和一名a级死刑犯回来。
到达那里的时候,三名犯人已经几乎把监狱里的所有人都杀光了,十四岁的我正面对上三人的联手进攻明显觉得吃力。
战斗中我被打瞎一只眼以及四分之三条命,之所以没死是因为被路过的猎人先生救了。
“小姑娘本事不错啊,死在这里那可太可惜了,你是混乱之都的人吧,巴里瑞科可真是过分,这么小的丫头就被派来执行这种任务。小丫头千万别死啊,没有命可是什么都没有了哦。”
猎人大叔像个话痨,一路上都在喋喋不休。他说他叫金,是个遗迹猎人,也算我的半个师父,他对我的念能力很感兴趣。
我是变化系,能力是将气转变为刺眼的光,叫‘一瞬的光明’,只要对方移动速度没有快过我的手速,几乎是指哪打哪。还有一个能力是‘短暂的烟火’,将气变为火药,用‘隐’藏起来。在与人交手的时候将火药附上去,只等能力发动,漂亮的火焰便会瞬间吞噬掉敌人。
金表示这可真是居家旅行,阴人的必备法宝,如果念不够深厚,其后果就是被我杀掉的那名a级死刑犯。他指导了我一个月后溜之大吉,丢下一句话,“如果要我承认你的话,就来试着找到我吧。”
我对他的恶趣味不予评价。
等我带着剩下的两人回到地下之城时,西弗利斯已经去世,而我费劲心思找来的药,他分文未动......
我看着他安详的面容,忽然觉得,心里有什么东西崩塌了。
后来我才知道,原来是巴里瑞科领主找他单独谈过一次话,内容没人知道,但是结果我看得很清楚——本不该死的西弗利斯到死都没有用我的药!
从那一刻起我决定,我要搞死巴里瑞斯!
一个月前,我成功联系到来自流星街的一个盗贼团,他们的目标是巴里瑞斯身上的‘星空奇运石’。我帮助他们潜入地下之城,而他们负责杀掉领主及其身边的高手,交易达成。我用光了我在地下之城所有的人脉,将那个顽石一般的势力网强行打成一盘散沙。
盗贼团得手了,巴里瑞斯死前匆匆安排完后事就被人斩掉了头颅。
地下之城势力被迫洗牌,各大□□力求上位,而和我达成契约的死刑犯在最后的晚餐时......
被我杀死。
过程很简单,只是发动了我的念能力,他们就在美丽的烟火中消失殆尽。
我离开了地下之城,抛下十八街,抛下所有、一切,只带着西弗利斯留给我的东西上路,给过去的同伴留了个背影。
被地下之城通缉是一个原因,还有一个原因是我不想留在那个鬼地方了。
无论我怎样逞强,我总还是个人,那个地方迟早会把我变成行尸走肉。我不想这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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